拿警察開玩笑? 女子謊稱捷運站有人持刀 警依誣告罪嫌函送偵辦
2026-02-10
視傳媒邵康/新北報導
一名吳姓女子115年2月9日19時37分報案謊稱新店捷運站有位老伯伯帶小刀,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員警到場後並未發現通報所稱之持刀男子,亦無發現傷者與民眾恐慌情事,事後警方將報案女子依誣告罪嫌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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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新店分局碧潭所長楊玉暐說明案情。(圖/新店分局提供)
110通報上述時、地行控中心來電稱新店捷運站有位老伯伯帶小刀,請盡速派員處置。
新店分局後報後立即派遣碧潭派出所警力前往了解,到場回報未發現通報所稱之持刀男子,亦無發現傷者與民眾恐慌情事。
新店分局現場警力保持警戒,持續於捷運站體周遭搜尋、戒備,並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車廂及月台監視器畫面查證,無發現符合特徵之對象。
經專案小組於同日23時許循線找尋報案人吳女(52歲)該女對案情含糊其辭、交代不清,且不配合指認說明。研判有謊報之虞,詢後依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。